
圣经的主题之一是公义。公义的一个方面是我们认罪悔改并做正确的事。公义的另一个方面是我们因着恩典,被赎罪的献祭洗净。
公义的这两「面」可以在亚伯身上看到,亚伯是第一个「义」人,他之所以称义,是因为他在神面前献上血祭。
亚伯因着信,献祭与神,比该隐所献的更美,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,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。他虽然死了,却因这信,仍旧说话(来11:4)。
他也因为自己的善行而成为公义的人。
小子们哪,不要被人诱惑,行义的才是义人……(约一3:7)
不可像该隐;他是属那恶者,杀了他的兄弟。为甚么杀了他呢?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,兄弟的行为是善的。(约一3:12)
该隐属于恶人,谋杀了他的兄弟。他为什么谋杀他的兄弟?因为他的行为是恶的,而他兄弟的行为是正义的。
我们需要看见公义的两面。相信血的赎罪而不要求悔改和正确的行为是欺哄;试图行善而没有神的恩典介入只能局部成功。
公义还有第三个向度:社会正义。社会正义在圣经中极为重要,却常被忽视。法官和法院的角色是维护正义。社会正义的基本规则非常简单:对不法者定罪,无罪释放无辜者。
人若有争讼,来听审判,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,定恶人有罪(申25:1)。
圣经中的正义原则如此简单 —— 将无辜者无罪释放,定恶人有罪;圣经中的非正义原则也很简单,但方向相反:将无辜者定罪,定恶人无罪释放。
定恶人为义的,定义人为恶的,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(箴17:15)。
双方都有可能犯错,我们可能对罪犯过于「轻判」,也可能「指控」了那些没有做错事的人。
道德正义是神国的基础。大卫被神选为王,不仅因为他的信心和所作的诗篇,也因为他以公义治理政府。
大卫作以色列众人的王,又向众民秉公行义(撒下8:15)。
即使是政府领导人也需要承担责任。有人会说联邦检察官正在「猎头」 —— 出于政治原因夸大罪名攻击领导人。也有人会说政府正在清除腐败。
政治观点不是司法定罪的理由,无论我们多么不同意。另一方面,犯罪行为确实需要被定罪,无论我们多么同意一个人的政治观点。
我们可以偏向任何一边。我们必须正确地区分两者。这并不总是那么容易。正确的政府需要真正的公义和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