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與政府:1.最高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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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與政府:1.最高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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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華盛頓特區的最高法院前,亞設分享了關於正義和公義的教導,這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主題之一。

 

  • 公義-申命記16章18-20節要求設立法官,以公義審判。法官必須接受公義的訓練,以便在沒有政治或自私動機的情況下有效地進行審判。公義必須被追求,它是罪和腐敗的相反。公義是判斷人的動機和道德質量的關鍵。

 

  • 正義 - 當審判時,申命記 25章1節用最簡單的術語解釋了正義:赦免無辜者,懲罰惡人。懲罰無辜者或不追究作惡者的責任都可能會犯錯誤。正義也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不得偏袒富人或窮人。真正的正義禁止任何基於政治、種族、宗教或社會經濟背景的偏見。


今天收看亞設提醒我們,雖然我們周圍存在著不公正現象,但任何國家的最高法院都有一位法官,祂能洞察全人類的內心。祂是最終的法官。祂的判決是純潔的。祂的正義與公義是完美的。既然我們都會站在祂面前,我們就需要悔改 —— 請求祂的饒恕、祂的赦免 —— 就像我們渴望正義與公義在地上成就一樣。祂的審判將會獲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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