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伯拉罕與羅得 —— 「羅得為何遲疑?」
- Asher Intrater

- Dec 31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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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興全球
以色列耶路撒冷

亞伯拉罕與撒拉絕非完美之人。他們婚姻的某些方面甚至可謂相當失調(他將她交給別的男子,她亦將另一女子交給他)。然而,儘管有軟弱,他們仍是甘願獻上自己並以盟約式忠誠與主同行的人。
神給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,將撒萊改稱撒拉。兩人的名皆是透過添加希伯來字母(音譯為英文字母「H」)而改變。字母H因在YHVH中出現兩次,對希伯來語使用者而言象徵著神之名。因此,他們的身分透過將神的形像融入自身形像而被改變。亞伯拉罕意為「多國之父」;撒拉則意為「公主」。
每當他們呼喚新賜予的「神」之名,便是宣告自己堅信神所賜的命定。儘管個人有軟弱,亞伯拉罕仍宣告:「我必奪回亞當失落的這地」(羅4:13); 「我必作多國的屬靈父親」(羅4:18,創17:5);「我的後裔在世必強盛」(創15:5,詩112:2)。
亞伯拉罕與撒拉獨自堅守他們的信仰與持守盟約式忠誠。在那世代的眾人之中,他們是獨特的。他們成為後世所有信徒的典範(賽51:1-2,羅4:11,12,16)。他們擁有甚麼呢?
亞伯拉罕與撒拉為何獨特?
他們致力於「外展」或「傳福音」 —— 他們在哈蘭「使許多人歸信」(創12:5)。他們亦專注於「門徒訓練」 —— 亞伯拉罕培育了318名受過訓練的門徒,隨時準備為盟約而戰(創14:14)。亞伯拉罕曾親歷基督耶穌以耶和華使者的形像顯現的啟示。經文記載,耶和華使者至少五次向亞伯拉罕顯現(創12:7;15:1;17:1;18:1;22:15)。
猶太傳統記載亞伯拉罕經歷十次試煉,每場考驗皆試驗他順服與犧牲的意志。其最卓越的品格特質可歸納為:「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,秉公行義」(創18:19)。正是這特質使他成為信心之父。他按主的道教導子女和群眾。他是「行道者」而並非僅僅是「聽道者」。他秉持公義與正直,是一個守盟約的人。
拉比們曾探討:亞伯拉罕為何為所多瑪的外邦人向神爭辯?他們的答案是他已認真承擔了「多國之父」的呼召。他渴望啟動自己的命定,傳揚「地上的萬國必因他和他的後裔得福」的福音(創12:3;18:18;22:18)。他愛他們如同親生的一樣。
亞伯拉罕與羅得
在亞伯拉罕的故事中含有他與侄子羅得的對照。這兩人代表兩種信徒:一位堅守盟約,另一位則向肉體妥協。他們都是信徒,用新約的語言來說,兩人都「得救」了。
當兩位天使前往所多瑪拯救羅得脫離即將降臨的毀滅時,羅得卻猶豫不決、遲延不走(創19:16)。拉比們質疑如此延遲的緣由。拉希(Rashi)的註釋指出,羅得遲滯是為了在逃離前收拾財物。然而此說未必完全屬實,其中卻蘊含值得深思的關鍵。
羅得最初為何會留在所多瑪?他本是義人,居住在所多瑪時他的義心天天傷痛(彼後2:7-8)。然而他卻妥協了,他極其富有,擁有大量牲畜和僕役(創13:6)。最終,他失去了一切:離開所多瑪時,他身無分文,牲畜盡失,僕役盡散。
羅得的故事啟示我們,神甚至對屬血氣及妥協的信徒仍施憐憫。神能搭救他(彼後2:9),但他終將失去本可繼承的一切(林前3:15)。羅得在所多瑪享有尊榮,常坐城門口(創19:1),卻將在歷史上被銘記為在神面前喪失尊榮之人。
當天使造訪亞伯拉罕時,撒拉幫忙款待客人(創18:6),她是亞伯拉罕的屬靈夥伴。當天使造訪羅得時,卻不見其妻協助的跡象(創19:3),她並非羅得的屬靈夥伴。羅得的僕人、家人甚至妻子都沉溺於所多瑪的世俗享樂。羅得似乎像亞當在伊甸園屈服於夏娃那般,向妻子讓步了。
羅得的妻子化為鹽柱(創19:26),所多瑪變為鹽城,羅得的僕人成了鹽堆。羅得的妻子承受了與所多瑪全城相同的刑罰。她並非僅因片刻的好奇而受罰,她的回頭是因畢生沉溺於所多瑪的世俗價值觀。神不會因人一時軟弱而毀滅他們,而是因人終生沉溺於世俗。
你願成為哪一類呢?
天使吩咐羅得逃往山上,我相信他們試圖指引他去到亞伯拉罕的方向。羅得雖逃過災禍,卻再未回到亞伯拉罕身邊。他雖持守他的救恩,卻未能重拾持守盟約的生活方式。
世上有兩種「得救」的信徒。像羅得這類屬血氣的信徒,內心稱義卻活在妥協中,在試探中受煎熬。他們會得到永生,卻失去賞賜。我擔心許多基督徒與彌賽亞信徒屬於這一類。
另有一類信徒雖屬少數,卻選擇效法亞伯拉罕。他們忠於盟約價值觀,憑信心與忠心得勝。他們終將承受神國度的一切產業。你願成為哪一類人?讓我們追隨亞伯拉罕的腳蹤,而非羅得的腳步。

